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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12-10

中国—印尼本币结算机制落地首日,台州中行完成首笔汇兑业务


今年三季度,中国银行台州分行成功为浙江巨东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13.74亿印尼卢比的购付汇业务,这是我国人行与印度尼西亚中央银行实行中国—印尼双边本币结算机制(LCS)落地首日的首笔业务,是两国实现双边本币结算的突破。

  去年9月30日,我国人行和印尼央行签署了《关于建立促进经常账户交易和直接投资本币结算合作框架的谅解备忘录》,积极推动使用本币进行双边贸易和直接投资结算,包括推动人民币和印尼盾之间的直接兑换报价和银行间交易。

  据了解,LCS机制可协助两国外向型企业更有效控制汇率风险、降低兑换成本、提高风险对冲能力,亦进一步增进双方互信,密切经贸及货币合作。人行选择浙江省作为中国—印尼双边本币结算机制(LCS)和小币种区域挂牌试点地区。作为我国国际化程度最高的国有商业银行之一,中国银行获批准成为LCS机制下中国指定交叉货币做市商ACCD银行,同时浙江省分行为中国银行LCS主办行。

  中国银行台州分行公司金融部通过收集、分析为LCS业务的落地提供参考性的建议,经过层层梳理,联动路桥支行对浙江巨东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多次拜访,让企业充分了解LCS业务对其贸易合作、业务发展的好处。

  看好业务,浙江巨东股份有限公司至中行开立SUB   SNA账户。由于LCS业务的延期,中行台州分行与企业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协调,静候业务启动。同时,台州中行联动中银香港雅加达分行,同步对印尼当地收款企业进行沟通,最终双方达成延期付款的约定,同意付款时间配合LCS业务的启动时间。最终,在省行各部门的指导及帮助下,台州中行克服困难,发挥优势,持续跟踪,实现了LCS启动当日首笔业务的成功落地。

  台州中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开展中国—印尼LCS有利于促进中国与印尼双边经贸合作,助力企业走出去,为其开展与印尼业务提供便利,后续台州中行将持续发挥国际化银行的专业特色,加强境内外联动,积极推动LCS及相关业务,为更多企业提供全方位高效的金融服务。

转载自:http://www.jjckb.cn/2021-12/10/c_131036421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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